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江苏恒兴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 出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江苏恒兴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具体备案登记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情 况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