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考核机制 加强费率管理 非车险业务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报行合一”
Xin Hua Wang·2025-10-11 01:22

《通知》还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 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 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通知》还要求强化保险中介管理。财产保险公司应履行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责任,不得委托不 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支付手续费。保险中介机构应配 合财产保险公司执行各项监管要求,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价值相匹配的手续费水平,真实、合理核算各项 收入支出,严禁账外经营。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发布是对非车险监管政策的全面梳理和系统优化。《通知》坚持问 题导向,把握市场规律,引导理性竞争,能够有效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 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险保障。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政策落 实,稳步推进非车险监管要求落地见效,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继车险、人身险业务实行"报行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