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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保险债券违约,天安财险53亿元巨债:债务重组还是全额减记?

近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发布公告显示,公司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以下简称15天安财险债)应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兑 付,本期债券预计无法还本付息。 预计无法还本付息的原因是,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 息。 根据天安财险披露的数据,公司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已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至2019年四季度末,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 及236.99%。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金融团队认为,天安财险债券违约不仅是长期积累的风险暴露,同时也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打破刚性兑付、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 势。作为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其将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风险教育与定价机制完善的重要一环。 首例保险债券违约,后续如何处置? 天安财险在公告中称,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 公司无法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天安财险公告指出,公司已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开展积极沟通,全力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