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野生动物袭击,4种情况可申请补偿,广东今年12月起实施
Nan Fang Nong Cun Bao·2025-10-14 10:04

遭野生动物袭 击,4种情况可 申请补偿,广东 今年12月起实施 _南方+_南方 plus 日前,广东省政 府出台《广东省 陆生野生动物致 害补偿办法》 (以下简称《办 法》),《办 法》提出,陆生 野生动物造成损 失的4种情形, 可向损害发生地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申请补偿。《办 法》自2025年12 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 陆生野生动物包 括国家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 省重点保护陆生 野生动物,有重 要生态、科学、 社会价值的陆生 野生动物和我省 规定保护的其他 陆生野生动物。 《办法》第六条 规定,陆生野生 动物造成损失有 下列情形的,当 事人及其近亲 属、受托人应当 自人身伤害治疗 期结束30个工作 日内或者财产损 害发生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损 害发生地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申请补 偿: (一)人身受到 伤害造成伤亡 的; (二)农作物、 林木损毁,或日 常居住房屋、家 具等生产生活设 施损毁的; (三)合法养殖 的畜禽等受到伤 害造成伤亡的; (四)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补偿的 其他情形。 (四)其他违反 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而造成损害 的。 《办法》第十一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