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
Su Zhou Ri Bao·2025-10-15 00:20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条例》。 (2025年8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5年9月30日江苏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条例》。 (2025年8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5年9月30日江苏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