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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涉及10.67万股第一类与14.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5年10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历经多轮决策,程序合规推进 自2021年7月6日起,容百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草案="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也通过相关议案。此后,历经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回购注销 及作废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截至2025年10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标志着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明确回购注销与作废详情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依据激励计划,1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962股,以及62名因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的95,247股,合计144,209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 综上,容百科技本次回购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