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华(600243.SH):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朗宁能源系朗宁宜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朗宁宜和40.00%的出资额,负责朗宁 宜和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朗宁宜和。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分别持有朗宁能源40%、30%、30% 的股权,合计持有朗宁能源100%的股权。2025年10月17日,祝镓阳、占舜迪、张栋签署了《关于青海 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的决 策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并就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决策事项的涵盖范围、协议有效期以及发生意见 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综上,朗宁宜和的实际控制人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 三人共同控制朗宁宜和。 本次收购需支付现金对价34,957.19万元,目前已到账资金30,026万元,均由合伙人直接出资;其中由实 际控制人祝镓阳、张栋、占舜迪以自有资金出资24,026万元,朗宁宜和合伙人南京恒运新能源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000万元,剩余部分仍由朗宁宜和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格隆汇10月17日丨*ST海华(600243.SH)公布,本次权益变动为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溢 峰科技")、李松强、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