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保财险大庆市车商第二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大 庆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车商第二支公司。 2025年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大庆市车商第二支公司的请示》(庆人保财险发〔2025〕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 下: ...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大 庆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车商第二支公司。 2025年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大庆市车商第二支公司的请示》(庆人保财险发〔2025〕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