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Hai Nan Ri Bao·2025-10-23 01:20
《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助力自贸港建设 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慧 通讯员 尹建军 陈彦宇)近日,《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 正式施行。此举旨在适应新形势下土地储备工作的需要,完善土地储备管理制度,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 的调控和保障能力。 自2006年我省出台《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修正实施以来,该办法在加强 土地储备管理、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国家对土地储备 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法律法规增设了土地储备与文物保护衔接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对储备土 地的临时利用和管护也有了新需求。在此背景下,制定《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办法》内容涵盖多个关键方面:在储备土地权利登记上,明确无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 记,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强调土地储备工作的计划性,明确收储方式、程序和入库条件;建立土地 储备与文物保护衔接机制,新增考古前置条款;细化储备土地管护职责,明确管护主体和禁止行为;完善 临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