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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中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罚
Qi Lu Wan Bao·2025-10-23 02:59

3、其新建车间为丁类生产车间,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作为丙类生产车间和丙类仓库使用,消防用电不符合《建 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10.1.2条第1点的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单位未按规定配置的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和室内消火栓流量、消防 用电属于A类设施应设未设的情形,属于严重违法。单位具有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此,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 权基准》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并参照《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照表编号002-1一般违法情形, 给予中欧汽车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熟消行罚决字〔2025〕第0163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1680万元,法定代表人池凤 珠。 中欧汽车的被处罚事由栏显示,2025年7月24日,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 1、中欧汽车新建车间为丁类生产车间,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部分区域作为丙类仓库使用,丙类仓库未按规定配 置自动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