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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债虚假陈述五中介被判赔1800余万 赔偿额是这样认定的!
Di Yi Cai Jing·2025-10-28 12:35

10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债券发行文件虚假陈述案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官方曾披露这一案件。某农村商业银行以第三人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 中存在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债券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承担赔 偿责任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这一案件是该院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涉发行人于2014年到2017年发行公司债、银行间债券等系列债券,发行总金额400亿余元。 第一财经获悉,该案的"第三人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 信")。原告为某农村商业银行,投资本金为2亿余元。 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在28日发提到,该案债券发行金额较大,发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丧失偿付能 力,且造成债券投资损失的因素较为复杂,如市场宏观因素、公司实际控制人被调查以及后续债券违约 等事实均可能成为债券投资损失的叠加因素。为合理厘定债券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失,该院委托第三 方专业机构对非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原告投资损失进行核定。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债券定价的基本原 理,从宏观因素、发行人本身经营情况、债券特征、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