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交所战略配售新规?
Jin Rong Shi Bao·2025-11-05 00:57
在此背景下,为遏制投机套利倾向、维护战略投资者机制的本源定位,北交所在前述发行上市审核 动态中明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 人长期投资价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战略配售,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细则》规定的上限内自主设定战略配售股份比例。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战略配售安排的公平 性、规范性,防范利益输送风险,北交所特别强调,主承销商应加强对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配售资格 的核查。 具体来看,根据北交所最新要求,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六类:一是与发行人经营业务 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二是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 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三是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 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四是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五是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六是符合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资深新三板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表示,支持北交所在战略配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