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对外开放口岸,天津市政府发布重要通告
Bei Jing Ri Bao Ke Hu Duan·2025-11-05 04:18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对外开放口岸 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为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境入境,确保天津市对外开放口岸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本市对外开放口 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口岸限定区域范围为:国际航行船舶在港停靠期间的船体周边水域,以及码头前沿封闭管理区域。 1.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码头:西起新港一号路与港一一纬路交汇处铁道口东侧,东至二号东路一 侧围栏,东西最长处约2300米;北起新港二号路、红旗路一侧围墙(不含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南至 码头前沿线,南北最宽处约950米。占地面积约127万平方米。 2.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码头:西起二号东路一侧围栏,东至港区围栏,东西最长处约1100米;北 起新港二号路一侧围墙,南至码头前沿线,南北最宽处约950米。占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 3.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有限公司码头:西起码头前沿线,东至二期堆场东侧围墙,东西最长处约1291 米;北起观海道一侧围墙,南至码头前沿线,南北最宽处约301米。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 4.天津港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