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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公布 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2025-11-07 22:36

证监会11月7日消息,证监会近日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自12月8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本 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完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优化风险基金投 资、存放及使用要求,增加风险防范、内部管理规定和追偿追责安排。 证监会介绍,管理办法于2000年制定,并于2006年修订,是规范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保障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安全运行,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风险基金管理制度,适应证券 市场发展和结算风险防控需要,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在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方面,证监会表示,本次修订一是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由列举式 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 则包容性;二是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 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 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不变;三是将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按照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十调整为百分之九。 完善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