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Zhong Guo Dian Li Bao·2025-11-08 0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 理部门,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三)稳步推进矿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统筹考虑井筒保温及地面生产、生活供热需求,因地制宜实施 矿区清洁供热。鼓励有条件的煤矿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加大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供暖技术推广,推动 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支持矿区依托屋顶、空地等闲置空间,发展分布式太阳能供热供暖。有效 利用矸石电厂热源,加大矿井乏风余热利用、煤矿瓦斯氧化供热等应用力度,探索矿区多热源联合供 热。在生物质资源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支持矿区利用煤与生物质耦合燃烧热电联供技术发电供热。探 索矿区可再生能源制冷技术创新应用,有效治理井下高温热害。 (四)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的矿区智能微电网,推动矿区 光伏风电、瓦斯发电、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开发运行,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 推动提高矿区生产负荷调节能力,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努力扩大矿区绿色电力 使用比例。大力推进矿区节能降碳改造,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聚焦矿区机 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