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境函件内含毒品粉末36克 被广州海关查获
Zhong Guo Xin Wen Wang·2025-11-10 01:33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 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董文博 一进境函件内含毒品粉末36克 被广州海关查获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含有毒品氯胺 酮(俗称"K粉")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俗称"摇头丸")成分的粉末1包,重36克。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1件进境函件进行监管时,发现其过机图像异常。现场关员立即对 其开展进一步查验,发现函件内有一张生日贺卡,贺卡内装着一个银色密封包装袋,包装袋里为可疑乳 白色粉末。经送技术机构鉴定,确认上述粉末中含有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俗称"摇头丸")成分,重36克。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