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2025-11-11 19:18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5年11月11日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鹏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 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