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坤昇发盘中拉抬打压股价 被出具警示函
Xi Niu Cai Jing·2025-11-12 05:28
| 索 | bm56000001/2025-00012718 | ਦੇ | 行政监管报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 | | 称 ਬ | 关于对浙江浩坤昇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文 특 | | 主题词 | | 浙江证监局指出,浩坤昇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不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有误导性陈述;同日反向交 易无决策依据留存记录;未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投资交易制度,存在盘中拉抬打压股价行为。 同时,浙江证监局表示,张门发作为浩坤昇发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浩坤昇发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张门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1月5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对浙江浩坤昇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坤昇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浩坤昇发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6月,2017年11月完成登记,登记在册的全职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