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索赔再提交立案
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 一、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 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到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鹏都农牧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15日后卖 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鹏都农牧维权入口) 除了鹏都农牧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2025年11月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维权) (002602)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 索赔委托。值得注意的是,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 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世纪华通违法事实如下: 2025年11月1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鹏都农牧(002505)投资者索赔案获得长沙中院 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