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过万元就要被盘问用途?反诈举措不能异化为侵害个人隐私和阻碍资金自由流动的借口
每经编辑|金冥羽 魏官红 一用户希望在银行柜台取款4万元,因为额度超过1万元被柜员要求报备用途,还被追问"具体买什么",甚至查询其过往流水。用户拒绝透露更多私人信 息,银行方面竟然选择报警,半个小时后,又称无法联系到警方,转变态度表示可以取款。当被质疑相关要求的合法性时,柜员坦言为当地反诈中心要 求。 这是央视报道的周筱赟律师反映近日在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的真实经历。这件事情如同一面多棱镜,折射出当前一些地方反诈行动中耐人寻味的深层矛 盾,包括依据"土政策"的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的被迫让渡以及银行报警后的程序空转等。 据周律师讲述,事发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向其发来信息表示歉意。周律师表示,他准备起诉相关银行,以推动改变借反诈折腾普通老百姓和银行柜员的现 状。 反诈行动的初衷毋庸置疑。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金融交易中,诈骗分子隐匿身份与意图,消费者处于绝对的信息劣势。因此,金融机构与警方协同,通过 必要的尽职调查(如大额交易问询)来打破这种不对称,本是维护金融公正、保护弱势方的必要之举。 从微观视角看,反诈带来"安全收益",即阻止诈骗行为所避免的损失,但反诈加码也意味着提高"交易成本",从而带来成本与收益的失衡。在周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