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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梦婕女士 (简历附后)与李威先生。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现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 表人为孟超先生与李威先生。 近日,公司收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衢 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保荐代表人孟超先生工 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决定更换保荐代表人,由保荐代表人胡梦婕女士接替孟超先生履行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