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率先规范市场监管异地执法 联合出台《八项举措》防范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 充分激发营商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Jie Fang Ri Bao·2025-11-13 04:47

记者 陈玺撼 记者11月12日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 合出台《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以下简称《八项举措》),充分发挥 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优势,防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从正面看,这种执法方式体现了执法部门的主动作为,对于打击那些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的违法行 为具有积极作用,还能够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实现更有效的监管。 首先是规范案件的协查程序。《八项举措》明确,因稽查办案确需跨省开展执法活动的,应优先采 取协查形式,原则上实行同级协查。发起、承办协查应当通过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同步流转。确 需派执法人员赴异地现场调查取证的,应提前告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2名以上执 法人员陪同开展执法活动。这项举措主要针对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的 行政执法活动。 其次是规范执法取证行为。"《八项举措》强调,在长三角任一地区依照法定程序获取的证据,三 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互认法律效力,防止重复取证。"谢正豪表示,此举将避免重复取证对营商 主体的影响,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前,上海市、江苏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