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明确保护与利用细则
Zhong Guo Xin Wen Wang·2025-11-14 14:04

山东出台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明确保护与利用细则 中新网济南11月14日电(周艺伟)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4日在济南市上新街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 解读《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远介绍说,《办法》 共6章、34条,着力解决该省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不规范、保护管理程序不完善、活化利用规定不具体等 问题。 "山东是文化大省,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截至目前,有历史文化名城20座,公布历史建筑2213 处。"刘振远表示,为解决以往个别地方可能存在的责任不清、推诿扯皮问题,《办法》规定,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行政 部门负责该省的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会同同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刘振远说,对于既是历史建筑又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办法》明确规定将按照文物 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并由文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管理。 《办法》中明确了历史建筑的认定条件,例如,能够体现古代悠久历史、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