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Ju Chao Zi Xun·2025-11-15 09:50
11月14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四部门决定从严格出口管理、加强合 规审查、推动健康发展三方面发力,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严格二手车出口管理,重点从三方面筑牢监管防线。其一,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自2026年1月 1日起,申请出口的车辆若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需指导本地企业补充提交车辆生产企业出 具并加盖公章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确认书需包含出口国别、车辆信息、售后服务网点信息等内容,无法提供该材料的 车辆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对于《通知》实施前已办理转让登记待出口手续的车辆,相关部门将指导企业做好合同履约及有 序出口工作。 其二,规范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流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完整、规范填写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其中车辆品牌、 型号、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等关键内容须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保持一致,且注册登记日期与转让登记待出口 日期需填写在出口许可证附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