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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已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豫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95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74元/股。根据《河南 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已触发"豫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豫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豫光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豫光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9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 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