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适当性管理新规来了,风险测评不能再“走过场”
Di Yi Cai Jing·2025-11-16 09:25
老年群体受特别关照,规范直播卖基金 为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销售行为,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再次下 发规范性文件。此次《细则》从基金销售行为出发,进一步细化并规范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适当性 管理行为,涉及多项重点环节的管理要求。 整体而言,《细则》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责任主体,需依法依规、勤 勉尽责,基于投资者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及可承受损失,严格落实风险识别、产品匹配等义务,真正实 现"将适当的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作为投资者与产品匹配的关键前置环节,此前部分机构存在"测评流于形式""结果长期有效"等问题,甚 至"过去有投资者随便勾选问卷,结果长期用同一等级买产品,亏了钱才发现不匹配"。此次,风险测评 管理被纳入严格规范。 首先,《细则》对风险测评的频次作出明确,投资者在同一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单日不得超过两 次,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8次;结果与最近一次结果不一致的,应当提示投资者关注变动情况并进行 确认。 买基金总被推荐"看着热闹但不太懂"的产品?老年人被推销高波动基金没人多提醒?直播里听几句"稳 赚"就下手?就这些让基民头疼的问题,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