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财务顾问报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发表 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5年11月 致: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受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或"收购人")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一一要约收购报告书(2025修订)》(以下简称"《17号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中 昊芯英为本次要约收购编制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相关事宜,对收 购人及相关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