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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办法
Da Zhong Ri Bao·2025-11-19 00:59

山东出台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办法 互转不得跨市域,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为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印 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统构建普通高中和 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有效打破中职转高中"没通道"、学分互认"缺依据"等现实困境,为学生 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成长路径。据了解,《办法》将于2026月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各市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 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互转学校的学生按照《办法》进行互转。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具 备条件的可在市域内统筹,不得跨市域进行。《办法》适用对象为全省全日制普高、中职在籍学生(含 综合高中班),坚持"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原则,尊重学生选择权,确保学生转得进、学得 好、有发展。 《办法》清晰规划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实施路径。在转学时间上,充分考虑教学实际 与学生发展需求,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申请;教育部印发的《中等 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