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江 苏索普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 046)。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 交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公 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关于终止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 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