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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二、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嘉拓智能应在有效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股票挂牌。 三、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股票正式挂牌前,嘉拓智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股转公司并按有关规 定处理。 嘉拓智能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挂牌后纳入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 后续嘉拓智能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 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