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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梅海涛工商银行喀什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Jin Tou Wang·2025-11-24 03:27

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中国 工商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 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 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5年11月19日,喀什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工商银行(601398)新疆分行关于梅海涛金融 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新报〔2025〕24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梅海涛中国工商银行喀什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