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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扬州公布4起重大事故隐患案例
Yang Zi Wan Bao Wang·2025-11-24 10:37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 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效。近日,扬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公布4起工贸行业涉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隐患典型案例,提醒各企业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 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三 案例一 2025年6月6日,邗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扬州市邗江某五金厂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发现生产车间 中频炉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相关规定,该情形已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8月14日,广陵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8月8 日、9日、12日,该公司员工杨某某进行了制冷机房内制冷机独立开机作业,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