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子公司签订18.88亿元储能电站EPC合同
交易对方深圳蓝骏的主营业务涵盖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一般 经营项目,同时涉及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等许可经营项目,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 作区鹅埠镇蛟湖村大德路3号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1栋4楼02室。公告明确,广东建工与深圳蓝 骏不存在关联关系,且近三年双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深圳蓝骏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履约能力。 从合同主要内容来看,该储能电站项目选址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建一座电化学储能电站,容量 300MW/1200MWh,主要由储能系统、储能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扩建间隔四部分构成。合同价格经 公开招标确定,结算方式为根据工程进度按月度计量和支付。 在权利义务方面,发包人深圳蓝骏需负责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所需基 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 款、组织竣工验收等;承包人广东源天与广东振森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按合同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 全部工作,提供工程设备、相关文件及施工所需劳务、材料等,编制设计与施工组织实施计划,落实施 工安全及生态保护措施,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