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国际协同监管至关重要
人民网-国际频道 原创稿·2025-11-25 02:20
冯贝勒认为,中东地区越来越多的机构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达成三项共识。首先是以人为中心。人 工智能必须为人类工作生活带来益处,特别是在高风险地区或领域。阿联酋《人工智能宪章》强调,人 工智能的发展应以人机和谐关系为基础,确保技术进步服务于人类福祉。《人工智能宪章》提出12项原 则确保人工智能的安全、公平和透明部署。其次,人工智能应当总体上有利于经济社会福祉。"智能向 善"应当成为可操作原则。这方面包括提高劳动生产力,改善公共服务,创造工作岗位等。很多企业认 识到,责任是开展人工智能部署的前提。最后,监管需要反映平等和相互尊重。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是相 互联系的,从模型、数据到基础设施和人才流动都跨越了国界。 冯贝勒认为,人工智能的机遇和风险并存。一方面,人工智能能够提升生产力,解锁新商业模式, 改善员工和客户体验。另一方面,技术发展的速度快过监管和组织管理准备的速度。如果缺乏强有力的 监管,企业将面临碎片化的规则和不断增加的成本,以及在偏见、安全和错误信息等方面的风险。这种 不确定性将限制投资,减缓人工智能应用。 "我们日益看到,人工智能可以成为一个国际公共产品。只有当政府和企业在透明度、可信度和人 工监管等相关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