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管通报,来了!
Zhong Guo Ji Jin Bao·2025-11-25 07:53
中国基金报记者 曹雯璟 记者从业内获悉,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于11月24日发布。 《通报》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公平对待投资者的原则,建立健 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交收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综合考虑基金产品运作特点和技术系统 建设情况等因素,合理设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交收时间安排。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通报》对申购或赎回资金交收时间、宣传营销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从源 头上强化投资者资金安全保护,促使公募行业从"内卷式"竞争回归以持有人利益为先、产品稳健运作的 本源,对构建公平、透明、可持续的基金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细化申购资金交收时间节点 (原标题:最新监管通报,来了!) 【导读】监管发布最新要求:建立健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交收机制等 深圳一位公募人士认为,此次规定明确赎回资金"不早于确认日次一交易日"划出,并禁止同一产品在不 同渠道设置差异化的交收时间,是从制度层面将"安全交收"前置,旨在兼顾投资者体验与产品稳健运 作,公平对待所有存量持有人。 坚决抵制"内卷式"竞争 不得使用"实时到账""极速赎回"等表述 关于申购资金交收时间安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