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费用分摊有了指南,“报行合一”向深水区迈进
Di Yi Cai Jing·2025-11-25 11:45
人身险"报行合一"迎来了细化费用管理的配套政策。 "报行合一"政策积极效果并非一次性体现,长尾效应仍存。 根据《指引》内容,保险公司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分为变动费用与分摊的固定费用。变动 费用进一步细分为向中介机构或保险销售人员支付的变动费用以及其他变动费用,分摊的固定费用是指 除变动费用以外的、需分摊至产品的业务及管理费。 其中,有四类不纳入产品费用分摊的情形,包括非源于销售和经营保险业务发生的支出;投资业务相关 费用;不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的费用;能够辨别的非持续、一次性发生的费用。业内人士称,例如出租 房屋折旧、审计费用、上市费用等费用与保单并不直接相关,将这些费用排除在分摊范围之外,可以使 得保险产品定价更合理。 同时,《指引》亦要求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费用支出的实质与受益对象认定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按 照"先认定、后分摊"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展保险产品费用认定与分摊工作,并结合"报行合一"提出 了费用分摊至相关维度的具体要求。 "报行合一"制度已在车险领域和人身险银保、经代等渠道深化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有效优化了保险公 司"费差"管理,在低利率环境下为资产端减轻配置压力。金融监管总局曾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