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文件推动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 给学生中考后的“二次选择”
Zhong Guo Qing Nian Bao·2025-11-25 22:55
近日,山东一份具有"破冰"意义的文件正式出台。随着《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 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公布,公众长期关注的职普融通终于从理念倡导走向落地实施。 《实施办法》明确,山东省各市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 学校,学生可在普高与中职之间相互转学,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为什么转?怎样转?如何保证互转效果?围绕这些问题,《实施办法》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关于出台背景,《实施办法》提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丰富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满足人 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属高中阶段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方 式和学生"出口"方面,各有侧重。"但是,长期以来两者间各自独立、沟通不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 不利于学生多样化选择和成长。"在《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中,山东省教育厅这样概括。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张志勇评价:"山东省此次出台《实施 办法》,是回应时代需求、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之举,是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育人模式创新的 重要举措,从省级层面打破了长期以来普通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