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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18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王正甲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欣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伟先生、童超先生列席了会议, 公司纪委书记胡君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