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上海华芯")持有公司11,180,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14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东上海华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417,581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根据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芯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