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自贡市大安区支公司和平营销服务部
2025年1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寿(601628)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大安区支公司和平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川发〔2025〕311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大安区支公司和平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大安区支公司和平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 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自贡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