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 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