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如何修复个人信用?新规明年4月实施
Xin Lang Cai Jing·2025-11-28 00:42
信用修复改革迎来里程碑式进展! 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 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明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 明确失信信息的分类标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而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 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 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那么,申请信用修复需满足哪些条件?《办法》规定,包括达到最短公示期限;纠正失信行 为,完全履行失信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规定的义务;公开 作出信用承诺,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等。 信用修复新规出炉,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何为"信用修复"?《办法》显示,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 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有关方面按照规定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同步 依法依规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 从失信信息的分类标准看,《办法》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 微、一般、严重"三类。同时,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