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价格更加看得懂算得清
Jing Ji Ri Bao·2025-11-29 23:05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 电价格定价办法》《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4项输配电定价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这意味着我国开启了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 《办法》进一步理顺了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使利用大电网平抑局部地区新能源波动成为经济可行的选 择;通过容量电价等反映真实成本的价格信号,加速"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新业态商业化进程,激 励能调节负荷的用户积极参与需求侧响应。 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我国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制定时,区分电压等级和用户类别,价格形式包括单 一电量制和两部制。考虑到新能源就近消纳等新型主体的用电特性明显区别于传统工商业用电,《办 法》将其与工商业用电区分,单独探索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并加强全流程监管。通过精准核算分摊系 统平衡成本,激励更多经营主体通过投资一体化项目完成自平衡,减少对大电网容量依赖。这样既有利 于公平分摊输配电成本,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合理布局,也有望助力推动绿电直供、虚拟电厂、零碳园 区等新模式新业态协同发展。 自2014年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开启以来,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理念下,输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