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坝工程丑闻不宜由中国电建自查自纠

根据建筑法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之所 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防范"运动员兼任裁判员""自己监督自己"的怪事发生。 永安抽蓄电站总投资75亿元,下水库大坝需抵御200年一遇洪水。如果锚筋桩三大核心指标均严重不达 标,水利专家预测将导致坝体抗滑移能力下降30%-50%,而一旦遭遇暴雨或地震,边坡垮塌、大坝失事 的风险陡增,将给下游村庄、农田等设施及公共安全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不言而喻。 施工方的胆大妄为让人震惊,而作为工程质量的"守门人",监理方的所作所为也越过了红线。接受施工 方安排,在KTV场所饮酒唱歌,身边还有异性有偿陪侍,有了这种利益捆绑,何谈监理的独立与公 正? 质量防线全面失守,监理环节居然成了最大漏洞,在各个层面均高度重视公共安全的当下,为什么还有 这一类现象发生? 媒体注意到了另一个事实,即涉嫌偷工减料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同属于中国电建。 11月29日晚,中国电建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等 问题,中国电建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将会同有关方面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调查结 果将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