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贪腐细节披露:违法发放贷款5亿元,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5-12-01 05:30
2019年8月22日晚间,中共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委曾公告,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5月,浙江省纪委监 委网站发布消息,吴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图片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每经编辑|金冥羽 潘海福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披露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金融腐败案的细节始 末。 根据公开简历,吴华出生于1968年,浙江云和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工作六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 支行会计科科员、副科长。1996年起在中国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工作,直到2009年,大约在交行工作了13年,历任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黎明 支行行长、温州分行副行长,绍兴分行副行长等职。2009年12月,吴华加入温州银行,担任党委委员,2010年4月起担任温州银行行长。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 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