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美信消费金融年内再遭处罚
Jing Ji Guan Cha Wang·2025-12-01 10:50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公布的一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再次将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金美信消费金融")推 向监管聚光灯下。罚单(编号:2025-3)显示,金美信消费金融及相关责任人员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 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厦门监管局处以对公司罚款120万元,并对两名相关责任人员庄雅兰、周忠德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序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 | --- | --- | --- | --- | | 号 | | | | | | 厦门金美信消费 | 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 | 对应 金属 | | | 金融有限责任公 | 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 | 1 | 司及相关责任人 | 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 | 司 | | | | | 庄牙 | | | 員 | 务调查审查不审慎 |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此次处罚距离该公司上一次受罚尚不足半年。今年6月19日,金美信消费金融刚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 分行罚款82万元。短短数月内接连收到来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