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分别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 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93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