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 和行为,进一步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 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会席位由现行13名扩充至14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新增"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了"监事会""监事"章节。对部分文字表述 进行了调整,如"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调整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1。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 订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 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