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新规对理财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的影响
Xin Lang Cai Jing·2025-12-03 02:3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在信托资管产品领域,截至2025年三季度,理财产品前十大持仓中的资管产品规模达3.63万亿元,其中信托计划 以2.65万亿元的规模、73%的占比形成"断崖式领先",银行系理财产品仍是资管信托主要的机构投资者。而理财子 公司作为银行系理财产品主力军,亟需评估《办法》对业务合作的影响。 本文拟从合作信托产品模式以及与信托公司合作中应注意问题的角度,分析《办法》对理财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合 作模式的具体影响。 《办法》第九条明确:"单个投资者投资同一信托产品的金额,不得高于信托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百分之五十", 单个机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投资上限也控制为80%。在此基础上,对于"投资基础资产涉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 开放式信托产品的","单个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实 收规模的百分之五十"。 此项规定意味着今后将不再存在单一资管信托计划或产品(2020年《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稿)》曾保留了单一资管信托计划的相关条款。如果涉及非标资产,《办法》还设有进一步限制,详情见下 文),此条是《办法》发布之初市场反应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