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犯罪“零容忍”!山东全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
Qi Lu Wan Bao·2025-12-04 04:4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1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 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徐艳丽介绍了山东公安经 侦部门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严打侵企犯罪,筑牢企业经营防线。坚持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合同 诈骗等侵企经济犯罪,全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同时,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 人员受贿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专项整治,相关案件立案数、挽损数同比分别上 升22.8%、8.6%。 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和首接负责制,严把涉企案件受立案审查 关,坚决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规范跨省涉企案件办理,建立异地办案协作提级审查工作规程。 依法规范适用涉财产类强制性措施,强化对查扣冻措施的监督管理和查纠整改,返还违规扣押资金1700 余万元。制定《整治民营企业内部突出腐败相关犯罪法律适用及取证要点参考》、《打击虚假诉讼犯罪 参考汇编》,为基层规范办案提供精准指引。 优化服务供给, ...